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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雅士 发布与 2008-6-6 21:24:41

 
咨询悬赏:100金币
咨询类别: 劳动人事 所属地区: 内蒙古

劳动纠纷,我也搜集了相关证据,请大家帮我整理

我已经发了好多我被开除的事情,现在不服仲裁,向法院上诉了,可我肯本不知道怎么下手,我有点担心和劳动局一样,所以我该从哪一点到哪一点着手辩护,请大家帮忙说说,我搜集的证据我会列出来! <br>开除我的主要原因是说我威胁主管和不服从安排,公告里也是这么说的! <br>可到了仲裁的时候公司却又向劳动局说我旷工三天,并出具了打卡记录!我没想到这点,因为公告里都没提到那点,我也没带我请假的证据!其实那三天我是生病了! <br>仲裁时劳动局是这样说的:其病情不足以导致不书面请假的理由,驳回了我的请求! <br>我找的相关证据有这些 <br>1.劳动合同,胸卡 <br>2.开除公告(公告说是和工会商量的结果,可却没加盖工会和人事公章,只盖了公司公章)肯定是人事怕但责任! <br>3.医院的病假证明以及我请假的电话记录,并且我录音了 <br>4.收入证明,公积金缴纳证明,我最后一个月的保险,公司至今没有给我缴纳 <br>5.公司有份会议记录,说我旷工三天的记录,有几个人签字了,可签字的当中却有一个是我请假的人! <br>5.公司出具的签字证明说我威胁主管,签字的人全是主管的手下,这样的这么行不行,我可不可以说因为上面的事情,说签字有假! <br>6.正式的解除合同证明!理由也是威胁主管!没提旷工的事情。 <br>7.工会组织我觉得不合法,人事经理做的主席,并且不是选择产生的!不知道怎么当上的,我的事情就是由这样的工会开会决定的,我都没有能够参加! <br>基本上就是这些,希望大家帮我参考,着重哪些方面,如何下手!如何辩护,先从哪点开始,最后陈词如何写!希望大哥大姐们不要怕麻烦,写详细点!我有200分!我在线等着!<br>补充:</b>你的回答对我帮助很大,你知道吗?人事亲口承认了和劳动局的调解员的关系,所以仲裁时我就猜到了结果,因为自始至终 劳动局的人没有对我说一句公道话,从开始交诉讼书 就一直阻止我,叫我不要打这官司,说这官司打了没意义,到法庭调解,我才说了我的要求还没问对方律师,法官就说不可能!就这样吧!o(∩_∩)o... <br>我担心法院会不会和劳动局一样呢?法院是不是和劳动局一样 只有一半个法官呢!不知道会不会去贿赂法官哦!厂里肯定怕输的!输掉了就不能对员工交代了! <br>你能不能帮我写个东西,就是最后我该怎么说呢?人家一般最后不是说要读什么的吗?由于我已经被拖了两个月了,开除的离职证明让我找不到工作,没有任何经济来源,请不起律师!

该贴为悬赏贴,悬赏总额为 100 金币。凡参与者均有可能得到楼主奖赏!
已经对参与者进行奖赏,奖赏明细如下:
cici3120:100 金币 2008-6-24 13: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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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ci3120 回复与 2008-6-6 22:00:44

 

1.劳动合同,胸卡
:这个可证明劳动关系,可以。但如仲裁时已经认可了这一事实,没有必要再提供。
2.开除公告(公告说是和工会商量的结果,可却没加盖工会和人事公章,只盖了公司公章)肯定是人事怕但责任!
:可以这样阐述。
3.医院的病假证明以及我请假的电话记录,并且我录音了
:这个证据很有必要,可以提供。
4.收入证明,公积金缴纳证明,我最后一个月的保险,公司至今没有给我缴纳
:可以提出。
5.公司有份会议记录,说我旷工三天的记录,有几个人签字了,可签字的当中却有一个是我请假的人!
:这个能证明什么,你要想一想。
5.公司出具的签字证明说我威胁主管,签字的人全是主管的手下,这样的这么行不行,我可不可以说因为上面的事情,说签字有假!
:可以阐述,由于这些人是部下,有利害关系,故效力不大。且,证人应该出庭做证,你可以这样阐述。
6.正式的解除合同证明!理由也是威胁主管!没提旷工的事情。
:这个东西无法证明对你有利的事实。
7.工会组织我觉得不合法,人事经理做的主席,并且不是选择产生的!不知道怎么当上的,我的事情就是由这样的工会开会决定的,我都没有能够参加!
:这不是证据。
建议:你如果已经起诉,可根据民事诉状确定的诉讼请求来提供相关证据,目前以上材料中的3、4、5、5是有些证明效力的,你可以重点在开庭中阐述。

参考资料:http://hi.baidu.com/%CC%EC%BD%F2%CA%D0%C1%F5%C2%C9%CA%A6/blog/item/2b9b2cd9a45e3c2e11df9bb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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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风云 回复与 2008-6-6 22:35:46

 

找律师帮你吧,分析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工作不是你自己能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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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空气 回复与 2008-6-6 23:11:49

 

你的证据充足,公司要为自己的决定承担举证责任,针对公司的说法一一反驳,主要是开除你的理由不符合公司规定,完全可以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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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外是妖 回复与 2008-6-7 0:01:51

 

知道你现在心有顾虑~

首先,我觉得劳动仲裁委的裁决有失公允~,但担心法院也会如此没必要!

你的问题属于——解除劳动关系的争议—— 那好说!!

你需了解一些你不知道的“内幕”:

由于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处于有利的地位,在与职工发生劳动争议后,可凭借优势做出假证据。

其中最常见的做法是:为了证明职工的过错,在相关的凭证上做手脚;或者让公司在职的员工做证,证明打官司的员工的过错。在法律上,对证据的认定有严格的程序和规定,在劳动关系上,对“利害关系人”的证言有一定的限制,一般情况下,是不被认定为有效。

比如,单位为了证明职工违纪,仅仅凭同事的证言,而没有当时的原始记录,这些证言不能被认定。同样,证明出勤的证据也必须是原始的记录凭证。

劳动仲裁与劳动诉讼在举证要求上是有很多区别的。首先,双方在劳动仲裁时可以随时提出证据。这对双方来说虽然是一样的,但是明显的受益者是单位。

因为单位在劳动纠纷举证能力上,本来就占优势地位。

其次,劳动仲裁中没有规定逾期举证的不当后果。但是在劳动争议进入法院诉讼中是不同的。

最高人民法院的证据规则施行之后,在法院进行诉讼,无正当理由逾期举证的,视为丧失了举证的权利。

再次,劳动仲裁中没有规定伪证的后果,也就是说,在劳动仲裁时,即使提交了伪证,仲裁机关没有法律依据可以对提交伪证者进行处罚。

可是在法院则不同,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是可以对提交伪证者进行处罚的。

劳动争议仲裁虽然不能说是完全意义上的打官司,但它基本具备打官司的特征,因此,也适合“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

这里所说的“事实”不仅是单方面的主观认定,而是必须提供证据证明的事实。

在诉讼中举证责任一般是按照“谁主张,推举证”的原则,即由提出诉讼请求的一方承担。但由于劳动争议是比较特殊的民事案件,它的举证责任规则不完全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因为在许多情况下劳动者是难以得到充分的证据的。

因此,有关法律强制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换句话说,虽然是劳动者提出诉讼请求,但劳动者并不一定负有举证责任。

2002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中应该负担的举证责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规定在以下6种情况的官司中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工作年限。

根据这个规定,用人单位为了避免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必须举出相反的证据来证明劳动者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这就是所谓的“举证责任倒置”。

例如,某员工因违纪而被单位扣发工资,他不服决定而提起仲裁(或诉讼),该员工无需证明自己没有违纪,而单位却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员工违纪,并且证明处罚程序的合法和合理,并符合法律及有关企业规章制度。

“举证责任倒置”充分体现了劳动法对劳动者权益进行倾斜保护的基本理念,防止由于企业与员工之间在信息来源和经济实力等方面相差悬殊而产生的不公平。

#####由于你的问题逻辑上有点散,我只能这样回答了,总之,在劳动仲裁时,并没有举证倒置的问题,作为用人单位比较有利,可以制作一些“伪证”来获得仲裁的胜利,但是,到了诉讼阶段就不能这样做了。。。。所以,如果用人单位尽量利用仲裁的证据优势和劳动者达成比较有利的和解,这样可以避免劳动者提起民事诉讼,导致最后败诉的结果。。。。。

单位的人事处的证词当然属于利害关系人的证词,在诉讼中证据力非常低,如果没有其他物证佐证很难被法院采纳。

个人法律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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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北京赵江涛律师 回复与 2008-6-7 8:46:04

 

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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