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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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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小女人00000 发布与 2008-7-3 5:23:07

 
咨询悬赏:100金币
咨询类别: 债权债务 所属地区: 浙江

法院执行的问题

债务纠纷,法院已调解,债务人分期付款,现大部份已付,剩余部份已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请问,如果现在债权人申请债务人(公司)破产,那么在破产清算时债务人已经偿还的部分会不会被追回,一起算作清算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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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回复(共有2条法律咨询回复)
悄悄话

不法之举 回复与 2008-7-3 5:48:10

 

不会的。除非债权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转移公司财物、或者以较低的价格转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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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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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延建龙律师 回复与 2008-7-3 22:11:23

 

您好。一般不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但是通说认为,法院强制执行不包括在内。
有利有弊,实践当中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也可以利用这个程序漏洞,通过仲裁或法院调解,得到生效执行根据,然后在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当事人双方配合之下,可以达到有破产原因时仍能实现对个别到期债权清偿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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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建龙律师 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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